教育部函-宣導勿使用非法電子書或於社群平臺轉貼境外疑似侵權網站網址供他人連結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林俞均
聯絡電話: 02-77366303
受 文 者: 城市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05月17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高通字第1112202276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海報( A09000000E_1112202276_senddoc1_Attach1.jpg,共一個電子檔案 ) 1111293661_1_A09000000E_1112202276_senddoc1_Attach1.jpg (附件一)
主旨: 檢送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海報1張(紙本海報另寄),請惠予宣導並張貼於校園,電子檔請放置於貴校智慧財產權專屬網頁,請查照。
說明: 請加強對師生宣導勿使用非法電子書或於社群平臺轉貼境外疑似侵權網站網址供他人連結(本部110年11月5日臺教高(一)字第1100146415號函諒達)。
機關地址: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林俞均
聯絡電話: 02-77366303
受 文 者: 城市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05月17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高通字第1112202276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海報( A09000000E_1112202276_senddoc1_Attach1.jpg,共一個電子檔案 ) 1111293661_1_A09000000E_1112202276_senddoc1_Attach1.jpg (附件一)
主旨: 檢送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海報1張(紙本海報另寄),請惠予宣導並張貼於校園,電子檔請放置於貴校智慧財產權專屬網頁,請查照。
說明: 請加強對師生宣導勿使用非法電子書或於社群平臺轉貼境外疑似侵權網站網址供他人連結(本部110年11月5日臺教高(一)字第1100146415號函諒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