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Q:影印店代客影印書籍圖片會不會侵害著作權?

  著作人對自己創作的作品享有重製權,而影印就是一種重製的方法。影印別人的作品,原則上要得到著作人的同意。影印店代客影印書籍圖片,就是重製別人的著作,如果顧客沒有提出著作財產權人同意重製的證明文件,而影印店自己也不曾向著作財產權人取得重製的授權,就難免會發生違反著作權法的情形,甚至會構成常業犯。

  影印店若想避免違反著作權法,可以參考在美國被廣泛採用的方法,就是讓顧客自己動手,也就是採自助式的影印方式,例如用投幣式或裝置控制計數器的影印機,由顧客自行投幣,或是拿計數器自行影印後再付錢,這樣影印的重製行為人是顧客自己,影印店本身並沒有影印的行為。

  光用上述的方法還不夠,最好在影印機上加裝警告標示,告知顧客不可影印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重製的著作,否則就會違反著作權法。如果影印店沒有加裝這種警示標示,則雖然自己沒有實際去做重製的行為,但是因為提供影印機讓別人非法重製,有可能成立共犯,難免要承擔違反著作權法的民刑事責任的風險。

  當我們想要隨便影印別人的著作之前,請設身處地為著作財產權人想一想,記住,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

瀏覽數: